京郊日报讯(记者 高珊珊)记者昨天从市检察院获悉,2008年1月以来,本市共立案侦查涉农职务犯罪案件60件,涉及犯罪嫌疑人85人,其中涉案金额5万元以上的大案有14件。
据统计,在所有被查处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中,31件属于贪污罪,涉案人员54名,位列此类犯罪案件之首,其次是受贿罪,共17件17人,行贿罪6件6人,挪用公款罪5件7人,介绍贿赂罪1件1人。
今年3月9日,大兴区检察院以贪污罪,对原黄村镇某村委会主任鲁某提起公诉。鲁某在职期间,利用职务之便,与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,钻村里在财务管理、土地确权等方面的漏洞,用“打白条”的方法,从村委会非法侵吞80万元土地补偿款。鲁某从中捞到了8万元。经过审理,鲁某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,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,赃款7万元被发还该村村委会。
延庆县检察院反贪局的检察官告诉记者,村集体的管理规章不完善或执行不力,是诱发涉农职务犯罪的“必要条件”之一。例如,有的村把村账公开栏设在村委会的某间办公室里,这间屋子平时大门紧锁,只在村干部开会时才打开,村民很少有机会看到被公开的村账,给村官贪污公款留下了可乘之机。而一旦发生了干部侵吞农民各项补偿款的案件后,村民的反应大多比较激烈,一些村民为此多次上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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